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以下简称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