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部署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二)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指导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三)按照规定职责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工作台帐;

(四)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维护火场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

(六)依法接受处理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