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批评、劝阻、投诉、举报,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查处不文明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住宅小区信息栏等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违规养犬、乱涂写、乱刻画、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