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
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依法赋予其更大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权限。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应当创新贸易投资监管制度,健全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