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教育部门对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参加中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高考,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给予一定优待;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应当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