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对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称号的牺牲人员,除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外,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增发不低于二十万元的一次性抚恤金。市(州)、县(市、区)对授予本级“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称号的牺牲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应当适时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对生活困难的发放慰问金、救助金。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