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申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设计专项审查的单位,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工程勘察报告;

(三)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抗震措施;

(四)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五)结构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

(六)初步设计文件;

(七)设计时参照采用的国外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

应当进行模型抗震性能实验研究的,还应提供抗震实验研究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