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在本市申请执业资格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

(三)劳动合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变更注册的,还应提供原注册执业专用章;注册期满继续注册的,还应提供注册期内工作业绩情况和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