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公园管理机构对植物、动物养护管理应当做到:

(一)遵守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的技术规程,提高园林艺术水平;

(二)加强对观赏动物的饲养、保护、繁育和研究,扩大珍稀、濒危动物种群,依法做好动物的引进、交换、调配工作;

(三)依法对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寺观教堂和优秀近代建筑实行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