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负责考核评价和被考核评价的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考核评价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由其上级机关,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