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学校安全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