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而没有申报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市住建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认定其为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建议。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尚未取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而没有申报市级传统村落的,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村民支持申报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