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村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的新型建筑材料、技术,鼓励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
农村住房设计图纸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供农村村民免费使用,引导农村村民住房建筑风格与所处环境相协调,传承传统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