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及时将履职情况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下列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并如实记录意见听取情况:

(一)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

(三)重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变更计划;

(四)生产经营布局调整计划;

(五)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者出租计划;

(六)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