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处养犬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管理犬只留检所;

(三)及时捕捉流浪犬只并投送留检所;

(四)捕杀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对犬只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

(五)查处违法占道、不按划定区域交易犬只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