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验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