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提请任免案及其材料应当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五日前,送达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提名人应当向主任会议作出说明,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可以列入人大常委会当次会议议程。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