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