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城市书房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址位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良好的区域;
(二)外观设计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体现地域人文特色;
(三)采用统一文字、图像标识,规范命名;
(四)合理设置内部分区,配备阅览座席以及无障碍设施;
(五)配备文献信息管理系统和自助借还设施设备;
(六)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有害生物、消毒、容灾备份、视频监控等必要设施设备;
(七)房屋质量符合安全规定,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一百平方米;
(八)纳入城市路标、路牌、公共交通等城市识别系统和互联网地图标注系统;
(九)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