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未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烟草专卖品集中交易市场。

未经审查批准设立或自发形成的烟草专卖品集中交易市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取缔。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