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培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组织和鼓励各民族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各民族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的原则,制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