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对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及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干预和矫治。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在校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