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