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道路交通状况,在客运站点、公共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聚集区域的道路两侧,设置即停即走区域,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

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特殊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临时道路停车区域,并明确停放时段。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