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省电力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全省电力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全省电力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电力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电力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设区的市、县(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