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等部门应当制定创新基础设施开放制度,统筹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创新基础设施平台对数字经济产业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先导性作用,为源头创新、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创新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