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及时清理、回收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以及过期报废农药、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随意抛弃。
农药、化肥等包装废弃物以及过期报废农药、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