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由大会秘书处按照内容审核后,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由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负责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

代表对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分办,并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