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堤岸、绿地,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应当根据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需要,按照有关标准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