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用人单位应当发挥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建立梯次人才培养制度,科学制定与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福利机制,促进人才持续成长。

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

对在职业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内的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办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培训平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