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综合运用用地用房、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兴办满足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

支持境外投资者依法在闽投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并享受与境内投资者同等优惠扶持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