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和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役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员等新乡贤的引领带动作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殡葬习俗改革,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促进男女平等,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