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本市推行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农药、化肥用量控制计划;开展本行业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调查核算,按照年度公开种类及使用量等信息。
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当对有害生物防治和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
本市鼓励通过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实施绿色防控,减少农药使用量。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