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支持城乡居民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