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居民住宅设置合租居住用房或者集体活动场所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约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单位承租居民住宅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鼓励出租人在合租居住用房或者集体活动场所配置灭火器材。

Local Regulations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