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甜城湖保护范围内实行雨污分流。

市、区人民政府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

甜城湖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应当与甜城湖保护范围内环境相协调,并配套建设排水、排污、垃圾收集等市政基础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