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烟道、烟管以及排放口设置等应当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在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开设餐饮服务项目的,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鼓励餐饮服务业集聚经营区、居民住宅楼安装油烟集中净化处理设施。
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可以在前款规定的区域内采取信息化技术手段监测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