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残疾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资助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