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