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履行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企业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企业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情况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评议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四)选举和补选企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选举和补选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企业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七)讨论决定企业工会其他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