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县级以上禁毒委员会应当加强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禁毒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健康、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与禁毒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汇入禁毒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