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运营维护需要和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应当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综合性公园、有条件的景区应当对公众晨练晚练活动免费开放,并公告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设施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场地、设备、器材的维护、更新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