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公安机关每年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对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评估调整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停车泊位,以及双向施划的停车泊位,应当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交通畅通的连续性、安全性。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