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将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配置科普场馆和设施资源;对现有科普场馆和设施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

鼓励科普场馆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开发智慧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科普场馆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

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改建为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等科普场馆。

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类、行业类科普场馆、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