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本市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中小学校应当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团队,开设科普课程,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对外开放的实验室等场所,鼓励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竞赛、科普夏(冬)令营等科学实践和科技研学活动,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为学生发明创造提供条件。
鼓励中小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学技术社团建立合作机制,邀请科学家、工程师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
本市发挥“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发展,服务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把科学启蒙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内容,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科学启蒙教育,启迪幼儿科学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