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齐长城保护规划,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齐长城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发挥其保护传承、科学研究、文化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