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7 调查委员会Article 67In force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主席团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3, 2022Article 6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