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综合开发收益应当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以及其他与综合开发有关的项目。

综合开发收益,应当依法纳入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特

许经营权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

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