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成立由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委员、网格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文体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属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采取下列措施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一对一管理、帮教:
(一)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二)制定、实施帮教计划;
(三)根据积分评估情况,实施差异化管理;
(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社区戒毒康复执行情况;
(五)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社区戒毒康复活动;
(六)协助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吸毒检测。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中有女性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中应当配备女性工作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