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超计划加价水费应当专项用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自来水设施建设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每年按照20%的比例提取用于有明显社会效益的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和支持经济效益明显的节水技改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